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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“三陪”要受惩

1999-06-06 来源:生活时报 路艳霞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据北京日报报道,根据今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,7月1日后,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,即过去所称的“三陪”(陪座、陪舞、陪饮),依法进行惩罚。

始于沿海的陪座、陪舞、陪饮,一开始就有不健康的倾向,后来发展成为色情的代名词,给群众正常的文化娱乐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,造成危害。

7月1日后,那些“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”的娱乐场所将继续受到监管,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,将责令其改正,给予警告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4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。

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,“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”较之以前“三陪”的提法更为准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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